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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黑熊饿成精神小伙(1 / 5)

余秋堂走出门,发现那只黑色猎狗就蹲在不远处,他走过去,狗子也躲避,反而瞪着眼睛盯着他看。

“那你咋办,不回去找你主人嘛?”

余秋堂笑着问。

和动物说话,是他的一种遗留习惯,也可以叫作本能。

山里寂寞,往往巡山半日,看不到一根人毛,陪伴的他的就是狗子。

狗子也非常懂事,接触久了,基本能听懂一些常说的话,不时还会回应他。

习惯后,他就和很多动物都下意识聊天。

喜欢动物的人就是这样,有的人看到动物就很想去逗弄,而有的人则是很反感。

虽然对余秋堂看样子很有好感,却依然听不懂他的话,一声不吭地盯着他。

他将熊胆提到他的房间,悬挂在墙角,熊胆不能晒干,温度过高胆汁就会流失,这样慢慢渗透,吸附,最后都会富集在胆上。

眼前这只猎狗也是。

不过,话说回来,其实这头熊的油还不算多,真正油多的熊需要冬季去捕。

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

两人朝厨房走去。

而穷人家的孩子,则不能富养。

“是熊油。”

这可比猪油好吃多了。

便是所有脂肪都被消耗殆尽,肌肉也部分消融的缘故。

余小云小小年纪,已开始磨练自己。

至于锅里沾了油星纯属正常。

他只是慢慢尝试让姐姐变得大胆一些,敢去想以前从来没想过的事。

前面提到过,便不再赘述。

嫁到婆家,也会特别招人喜欢。

说起来,这小子也真是个狠人。

“回来这早?”

这孩子现在生活转好后,稍微有点肉了,脸色也比原来好很多,即使是煤油灯的昏黄,还是能看出小脸通红,水灵灵的大眼睛。

所以从小就要知道,任何东西都来之不易。

看起来就卖相很差的药,你非说他药效很好,一般人也不敢信那。

这个时代还有跳级制度,若是学习好,就可以省去中间年级,直接跳到更高年级就读。

若是笨手笨脚,做饭做不好吃,针线活做不好,那真的就是日子难过。

不喝的话,人就会感觉口渴。

潜意识里,就对它已经打了折扣。

果然,来帮他开门的正是余小伟,他戴着个毛线编制的破帽子,不住打着哈欠,手里还捏着支竹筒做的铅笔。

甚至还拿出一家人都寄托在他一人身上,若是他出了啥事,那大家的日子都会回到从前。

可惜的是,人生处处都是遗憾。

这样处理,基本就能将水里的油星降到很低,满足他的需求。

经过热水浸泡,又变得很饱满了。

“明天的豆腐都做好了吧?”

布上根据人的年龄,性别,鞋垫的用途等画上各种漂亮的图案,或是的花鸟鱼虫,或是祥云,也有一些代表吉祥的字等。

余秋堂交代好这些,走过去尝试揉揉猎狗的脑袋,猎狗稍微后退半步,但又慢慢拖着尾巴蹭过来,脑袋轻轻蹭蹭余秋堂的裤腿。

然后开始在春天补充食物,等身体再次丰满后,开始考虑繁衍后代的事。

“嘿嘿,告诉你,是熊油。”

但亲情却仿佛就是自然的,本应该如此。

他仔细回想下,到了新世纪后,随着老一辈的老人逐渐年迈或者亡故,很多有趣的文化传承也便失去继承者。

听说她在学校的学习很用功,背课文和认字都比别人快很多,字写得也特别好,开学不到一个月,就已经领到班主任奖的一个本子。

余春梅的嘴比刚才余小伟张的还大。

“我不晓得,山里那么多东西,肯定是啥东西的肉呗。”

王浩峰和余秋江家里人都少,只留小部分给他们,八成的油都被他背了回来。

“好。”

但熊油却必须分着带回家。

就跟看人一样一样的。

余秋堂知道这不能怪余春梅。

“就是捡的狗,你对他这么上心干嘛?”余秋江答应是答应,但不理解。

他是费了一番功夫,才让余春梅相信他确实没受伤,并且还将大获丰收的事告诉了她。

余秋江微微一愣,随时点点头。

余春梅的对钱的事,也惊喜,但却还是很忐忑。

再次叮嘱余秋堂以后不要太冒失,钱可以慢慢赚,人不能受风险。

爱情似乎更是一种心心相印,一种彼此的融合,或者叫契合,没有这个基础,那爱情自然无从说起。

可他现在手里提的可是金胆,这家伙颜色敞亮,若是处理不当,变得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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