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楚良等人的追问下,陈有德才战战兢兢的说出了五十年前的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半山屯是个颇为普通的村子,唯一不普通的一点就是,这里的人生活在深山当中,他们的生活方式,与其他村子虽然也并没有什么大相径庭的地方,可也有着极大的不同。
因为村子的确太过深山,即便是要出离大山,去到距离山外最近的城市,徒步要走上将近两天的时间才能够抵达,没有什么可以依赖的交通工具,山路崎岖,很多地方都行不通。
或许对于外界的人而言,大山深处的生活让人觉得过分枯燥,无从理解,但是对于生活在这里的人而言,生活倒也乐于富足,并没有什么不满。
只是忽然有一天,从城中回来的王大强,带回了一则让所有村民都无法平静下来的消息——有人要买赤血红莲!
全村上下所有有声望的老人都是被聚集在了一起,还有许多在打猎方面拥有卓越天赋并且对于大山有着十分高的熟悉度的猎户。
屯长搓了搓手,看着这些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乡亲们,犹豫了半晌,最终还是开口说道:
“说实话,靠山吃山,祖祖辈辈
都是这样过来的,但是,我们纵然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可是我们的子孙后辈,难道也要跟我们一样,一直都待在这穷山沟沟里面,见不到大世面,体会不到科技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
尽管自己说的话里面有许多自己都是无法理解,不过屯长还是试图用这些王大强告诉自己的话来打动相亲。
毕竟,尽管之前的王大强是个连野鸡都抓不到的没用小子,但是从大城市回来之后,他说的话就让人格外愿意听。
村民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面面相觑,谁也没有敢说话,一双双眼睛又是默默的聚集在了屯长的身上。
见到大家茫然的神色,屯长也是叹了口气。
“这些年,很多年轻人都开始逐渐的离开村子,去往大城市了,你看看王大强,这就是典型的例子,走的时候什么样?爹妈死了以后自己都吃不上饭,现在呢,大金链子小金表,城市生活好啊。”
“我们是没什么了,一辈子都在这山村里面生活着,但是你们难道希望我们的子孙后辈也都跟我们一样?村子会慢慢消亡滴,这样是一定不行滴。”
提到村子的消亡,众人这才慢慢有了反
应。
村子里的年轻人越来越少,也是给这个小小的山村带来了不少的改变,大家都是有所感受的,要是真的有那么一天,年轻人都离开了,村子里都剩下了老人,村将不村啊。
大家都是沉默了下来,半晌之后,老张伯站了起来。
他是村子里声望最高的老人,祖祖辈辈都是如此,尽管他不是屯长,但是,大家都对他很敬重,像是这样的大事儿,如果他点头的话,那么百分之七八十也是能够定下来。
“你说这个,我们都老了,也听不懂,但是你要真是觉得对村子好的话,那就去弄,弄吧。我们是咋的都行,可是别让那些不愿意离开村子的孩子吃亏。但是你得先给我讲一下,咋个弄。”
闻言,屯长也是面色一喜,轻轻拍了拍手。
“大家可都还记得山里的赤血红莲?这玩意从老早年间就没人去在意了,但是你猜怎么着呢,王大强说了,城里人喜欢这个,喜欢的还不得了嘞,一株赤血红莲能卖多少钱晓得不?一百万哪!”
对于这样一个深山之中的村子而言,一百万代表着什么?采半年的草药,去城里能换大概两千块钱!
“如果能
找到三株五株的,找人修一条从山里往外走的路……”
正所谓,要想富,先铺路,更何况,大山里面全都是宝,关键就是道路不通。
如果这条路真的能修起来的话,那么半山屯绝对能够得到巨大的好处和发展。
这一点谁都懂,但是原本还持着赞同态度的老张伯却突然变了脸色,手中的拐杖砰的一声拄在地上。
所有人心头都是狠狠一跳,看着老张伯那通红的脸色就知道,老爷子生气了!
“胡说八道!赤血红莲,那是要人命的鬼药,谁不知道那东西好,但是真要动那东西,要出人命的!这是写在村子祖训里的,都忘记了吗?”
老人家声嘶力竭的喊着,其实声音也没多大,但是却让每个人都是胆战心惊的。
但是至于祖训是什么,除了老张伯一家之外,估计其他人都是已经忘却了……
说到这里,陈有德的脸上浮现出几分回忆之色,继而表情当中也是带上了几分狰狞。
“本来还被大家支持的事情就这样泡汤了,王大强愤愤走了,再也没有回来,但是这件事情,却被我们记在了心里,我是村子里打猎最好的,我爹是上一辈里面打
猎最好的,他也比不上我,年轻人都不信邪,我们一行二十多个人,就这样偷偷的离开了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