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战乱数百年,各国基本上处于田多地少的状态,每个人都有一部分土地,国家也希望百姓能够种更多的地,所以商鞅变法直接设置固定的税收额度,然后按照人头收税。
不过,这个按照人头收税并不是人头税,人头要另外再收税,叫口赋,该你交的一样都不能少。
赋和税是分开的,赋最初是用于战争的,比如征用兵车、甲衣、武器等等,没有战争是不征收的。
后来变成了年年征收,和税就没有啥区别了。
“舍地而税人”制度在战乱年代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到了和平年代就导致了一个现象:土地兼并。
既然是租税是按照人头收,那土地肯定是越多越好,于是大官僚、大地主就开始疯狂的兼并土地。
百姓失去土地怎么办?卖身为奴,或者逃亡变成流民,流民多了就造反,然后就改朝换代……
这个问题在秦朝并不明显,毕竟秦朝时间短,来不及出现就没了。
汉朝的土地兼并现象就非常明显了,这也是汉朝主要灭亡的原因之一。
p:本来这一章是想写改税制的,但是想到半夜,也没想出来好的税制,难受。不得不说,商鞅这家伙的税制虽然隐患很大,但是结合当时实际情况,已经是最好的税制了。
汉朝不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非要照搬,结果栽了个大坑。
大家有啥好的办法,评论区告诉我啊,作者智力不够啊,卡的太难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