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总得有个营生,谁也养不了谁一辈子。
鲍魁干过屠宰场,不怕见血,在他软磨硬泡下,段大海也考虑到鲍魁总要攒下钱养老,总算同意了他的要求。
段大海本想按照自己学手艺的步骤教鲍魁,谁知,让练一刀劈在划了线的冬瓜上,就能劈得准准的;
让一刀砍断胳膊粗的柴火棍子,就一刀砍断;
让睡坟地就睡坟地,还睡得香香的;
至于杀鸡杀羊杀猪,就更不在话下,那对鲍魁来说都是老手艺了。
原本段大海想着慢慢教,怎么也得让鲍魁练上个七八年,谁知鲍魁一个月就达到他的要求。
不仅如此,鲍魁自己还跑到京郊的乱坟岗子去研究死人的颈椎,就像当年他隔着猪肉摸猪脖子那样。
人的脖子肉可比猪脖子肉单薄得多,就很容易就分辨出每节骨头缝的位置。
“当我觉得我没问题的时候,机会就来了,”鲍魁说道:“行刑的时候,两个刽子负责同一个犯人,一个站在犯人前方,一个则在后面;
站前面的那个,其实是负责吸引犯人视线的,也照样抖晃鬼头刀,照样往上喷酒;
但砍头的是站在犯人后面的那个,这么做的目的是趁犯人不防备,一刀就利索的把脑袋砍下来;
那天,有个刽子闹肚子,不停地跑茅厕,没法去刑场,人就少了,实在找不到顶替的,我师父就把我叫了去;
我去了就要求站在犯人后头,练都练了这么久,给机会还不赶紧上手见真章?”
鲍魁有个特点,就是做事情很专心,第一次真正去砍人脑袋,他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在犯人脖子上了。
平日再如何练,那都是死物,桌子腿儿啊、柴火棍啊、尸体啊,活人的脖子可不一样。
人被押上台,得偏着脑袋趴在行刑台的砧子上;有的犯人则是要跪着就直接砍的。
在脑袋掉下前,脖子可都是会动弹的,所以鲍魁的注意力就集中在辨认下刀位置上,丝毫没时间去害怕。
鲍魁说:“那一刀,不算完美,因为那血蹿出去老远,还蹿到前排看热闹的老百姓脚上,把他们吓得嗷嗷叫唤,还有直接晕倒的。”
但是从那次以后,鲍魁就作为老手,被留了下来。
第一刀就带来这么大震慑效果,当官的很满意啊。
骆毅早就听得小脸惨白,可越害怕还就越不肯走,非要听下文,好像要证实自己脑补出的画面与人家说的情况是否相符。
就跟看恐怖片似的。
鲍魁在京城并没有干多久,三个月后,段大海的雇佣契约到期了,而他也不准备续约。
段大海告诉鲍魁,干这一行有个规矩:杀人不能过百,过百命难全。
段大海已经砍了九十六个脑袋,所以不能再续约,也不会再找别的地方受雇。
因为一份契书签下来,得干满上面签订的日期,不然会扣钱,那样的话,就有可能要超过一百之数了。
段大海洗手不干了,也不想留在京城,因为京城认识他的人太多,人们都嫌恶和惧怕他,没办法找别的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