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沈南一在叮叮咣啷地声音里醒了。
她双目无神望着天花板,这声音,肯定是丽丽又在祸害自己家厨房了。
“宝贝,要不咱还是点外卖吧!”
……
没有回答,但是外面的声音依旧继续。
沈南一看了眼脚,经过昨天晚上徐丽小宝贝的勤劳与善良,几乎都消肿了,就是动一下还是有点胀痛。于是她清清嗓子提高声音“宝啊,咱点外卖吧!”
“你闭嘴”
外面只飘进来无情地三个字。
沈南一悻悻地闭上嘴拿起手机:“你的包我捡到了,怎么给你?”
一张包的图片。
然后时间半个小时后:“我休假两天,正好回家要去机场那边,要不我送给你?”
然后又是半个小时后:“听莎莎说你脚扭伤了?有擦药吗?好一点了吗?”
方铮!!!沈南一快速看完信息,开始后悔昨天睡太早了,以后睡觉都不关声音了。
然后整理好情绪开始回道:不好意思,昨天睡太早。脚已经没有大碍了,消肿了,就是还有点不太能使上力。谢谢关心啦!
刚刚发出去方铮就回了:“那就还好,多揉点药。”
“嗯嗯,你肯定走了吧,包里没什么特别重要的,不急的。”
“我明天回队了,这次会在深市集训,估计有半个多月,明天拿给你。”
“好,那我明天到了跟你说,我去找你。”
“你的脚?”
“没事,今天好多了,明天可以走。”
“好。”
结束了对话沈南一开始在床上翻滚。
“你抽什么疯?快起来尝尝我的手艺,可是越来越有大厨风范了,快来快来。”徐丽歪过来半边脸,非常得意的样子。
南一瘸着腿走到客厅,看到桌子上徐丽的摆盘暗自嘟囔:果然我想的没错。
其实正常做法还是不错的,就是她俩真的不太适合做一切吃食。生菜鸡蛋饼,水煮蛋,豆浆,从大学开始,六年了,两个人的早饭从来没换过口味。
就像徐丽喜欢了六年的傅北琛。从来没变。
都说大学是最好的恋爱时期,第一日踏进大学的校园徐丽便遇到学生会的傅北琛。
“同学,你好,请问报到处在哪里?”徐丽拉着行李箱找了好久没摸清位置,从厕所出来后在门口随手拉了个同学。
男生停下脚步,“新同学?你完全找偏了。报到处在行知楼一楼,你从这边出去左转到博学路然后在第二个岔路口左转到日光华东路直走就能看到。”
“这……”徐丽懵懵地看着他。
男生低头看了一眼被她拽着的衣角“这位同学能让我先上个厕所吗?”
“啊!哦哦哦,好,不好意思。”徐丽立即松开手,看了眼旁边洗手间的标志和男生的衬衫外套,被自己攥出了印子,表现的有些许局促不安。
男生出来后接过她手里的箱子,一边走一边给她介绍学校。徐丽跟在他后面,阵阵微风吹起他的外面的衬衫,浅蓝色的衬衫在刺眼地阳光照耀下让徐丽原本燥热的心慢慢沉淀下来,也是这一阵风,把傅北琛牢牢吹进了徐丽的心里。
男生帮她签到,然后又领了洗漱用品,还找宿管阿姨帮她拿了钥匙将东西提到了宿舍,铺完床后徐丽怯生生地问道:“学……学长,谢谢你!不知道你叫什么?”
怕是听出了徐丽言语里的紧张,身后摆放物品的男生停下动作,给了她一个热情的微笑:“傅北琛,学生会的,欢迎你加入哦。”
因为他的这句话在军训结束后的社团招新,徐丽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学生会。大学四年,期间发生很多大学该发生的事,徐丽面对傅北琛始终一副怯生生的模样,一度让沈南一觉得傅北琛是不是在学生会给徐丽穿小鞋了,性格那么要强的人一看到他就泄了气,像是被人抓到了把柄一样。
大学四年,徐丽喜欢傅北琛,傅北琛喜欢姜新,她喜欢傅北琛从来不敢表现出来,而傅北琛喜欢姜新全校都知道,她和姜新比她不敢。南一曾经劝过她喜欢就要勇敢说出来,姜新也好,徐丽也罢,都是独一无二的自己,喜欢这件事不卑微,更不能觉得自己不如别人。可是徐丽没有勇气,他告白姜新失败后消失了两天,她怕,她怕自己的喜欢对别人来说是一种负担和笑话,可能暗恋本来就是一件卑微的事,所以她一直不敢说,她怕说出连朋友都做不成。
第二日沈南一刚醒恰巧方铮就发了信息过来:“我到机场了,还有点时间,我送过去给你,位置发我。”
沈南一 鬼使神差的把定位点开发了过去,愣了下才从床上弹起来,摸了摸自己乱糟糟的头发差点哭了,恨自己为什么不早点起床洗头!
幸好现在是冬季,天气不是很热。沈南一换了件圆领卫衣,外面套了件浅蓝色风衣外套,然后戴上了帽子。